谁动了我的发动机?本所【徐锦旺律师】经办的该起案件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报道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3-01-15
近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报道了一起由上海清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徐锦旺律师经办的消费者维权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21日,余某因生活需要通过优信二手车APP购买了一辆林肯MKZ2017款尊享版二手车,共计花费购车款171091元。2021年1月10日,由于变速箱渗油,余某将车辆送至4S店保养维修后得知该车辆发动机被换过。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余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后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确认:解除双方的购车合同,由北京优信拍宁波公司退还余某购车款171091,同时三倍赔偿余某498000元。
消费者诉求:
在听取了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后,徐锦旺律师对案件全部材料进行了整理和分析,代理原告余某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了如下几点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购车合同;二、依法判决由被告返还原告购车款171091元;三、依法判决由被告支付原告购车款三倍赔偿款513273元;四、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
庭审现场:

在庭审过程中,徐锦旺律师先后出示了9组证据,包括汽车买卖合同、支付宝电子回单、二手车平台检测报告、发动机维修更换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等。同时,为了协助法庭查明事实,徐锦旺律师多次与林肯4S店沟通,最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涉案车辆在4S店的维修记录。这些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二手车经销商存在欺诈行为。

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徐锦旺律师主要阐述了以下几点意见:
1.庭审过程中双方确认了一个基本事实:涉案车辆发动机确实有更换,而且是在林肯4S店里的更换记录。作为专业的二手车经销商,优信二手车不可能不知道在4S店查询车辆维修信息的途径,这是显然不符合常理的。2.民法中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如虚假告知)和消极的不作为(如负有告知义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优信二手车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对案涉车辆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发动机更换的情况是只要稍微有点汽车维修知识的技工都能看出来的,但是,遗憾的是优信二手车向消费者出具的报告中竟然未显示。3.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购买汽车这种大额消费时,肯定是在充分掌握所购车辆信息的基础上慎重作出购买决定。汽车发动机更换,这个是严重影响我们消费者作出选择的因素。因此,优信二手车在本案中是一种消极的不作为的欺诈,应当解除合同,退一赔三。


法官说理:



判决结果:
本案先后经历一审和二审,四次开庭,最终取得法院胜诉判决,判定优信二手车构成欺诈,退一赔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APP的开发和应用,通过网络购物消费日渐成为大众喜爱的方式,但网络购物也逐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多发领域。在本案件中徐锦旺律师多方取证,针对该二手车平台的欺诈行为进行举证质证,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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