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服务 / 法律热点 /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评残申请最佳时机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3

交通事故评残申请时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就是说,伤者经住院治疗终结就应该进行伤残评定。所谓的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伤者的病症和体征在撤出临床治疗的情况下不再继续恶化,从而结束或转入康复阶段。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不影响伤残等级的评定。否则,不能结案,就不存在结案后的继续治疗。治疗终结后,医院出具病情稳定医疗终结的证明,即可申请评残。申请期限是从医院治疗终结证明开具日期的第二天算起,15日内伤者应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如果伤者不知道或其它原因,治疗终结后未及时提出申请的,事故办案人员应告知伤者提起申请。

欢迎致电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全国24小时服务热线:400-969-2216
免责声明:以上法律法规和案例分别来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网站和裁判文书网,本网站的数据仅提供给律师交流和学习,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理解与支持!

Copyright © 2021 清知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400-969-2216   上海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天祝路789弄金嘉商务广场1号楼1006室
昆明办公室:上海清知(昆明)律师事务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阳光北路15号二楼
网址:www.qingzhilawyer.com 邮箱:qingzhilawyer@163.com 邮编:201821
技术支持:上海愚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22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