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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纠纷有哪些?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3

(1)"借名买房"即指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以具有购买资格的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系名义上的购买人,而实际出资的则是另外的人。

"借名买房"的当事人双方在购房前都会私下签订一个协议,双方产生纠纷一般有以下两种类型∶一种是名义买房人想实际占有房屋,起诉实际出资人腾房;第二种是实际出资人起诉名义买房人,要求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2)经济适用房的"黑白合同"则是指,在对购买时间不满五年、不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进行交易时,房屋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经济适用房当时的购买原价进行交易,而在合同附件或另一份合同中将购房总价款分为两个部分,即购房款和装修装饰设备补偿款,前者是经济适用房当时的购买价,后者是现时商品房价格与经济适用房价格之差价。

该类合同表面上是按照原价转让经济适用房,而实质上买卖双方又同时约定过高的装修装饰设备补偿款,确保卖方从中赚取差价。涉案合同表面上符合经济适用房转让的形式,实质上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以商品房价格出卖经济适用房存在着大的利益驱动,"黑白合同"的现象便应运而生。卖家与买家在签订了"黑白合同"后,因为房屋而毁约的现象大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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