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如何承担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3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
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情况下,由于担保人的过错责任是建立在为债务人作担保的前提下,保证合同对于主合同关系具有附从性,其自身的命运直接系于主合同的命运,因此,担保人有过错的,仅应当根据其过错大小,分担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主合同无效的责任。即首先依法确定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过错及其承担的相应责任,然后再确定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过错,根据其过错大小再分担主合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中的一定比例的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
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也可能因自身的原因而无效。如国家机关违法而为他人的债权作保证,因国家机关经费均系财政拨款,共本身没有具有所有权的、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即不具有代偿能力,且若用国家机关的财产为一小部分人的经营活动作保证去承担风险,显然违反平等原则。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
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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