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经济纠纷在哪里起诉对方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3
异地经济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双方签订合同的,也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可以由双方约定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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