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撤销吗?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3
签了离婚协议的,若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之后可以撤销。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其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将其离婚协议书备案了,因此一般不得撤销该离婚协议书。但涉及财产分割部分,确认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有权主张撤销该部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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