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给予的彩礼,分手后要不要返还呢?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4
结婚时给予的彩礼,如果男女双方最终没有缔结婚姻,或者离婚了,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男女双方最终未登记结婚时,彩礼是需要返还的,如果登记结婚了,但并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予的彩礼使得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应当返还。
欢迎致电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全国24小时服务热线:400-969-2216
免责声明:以上法律法规和案例分别来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网站和裁判文书网,本网站的数据仅提供给律师交流和学习,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