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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4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主要包括:

(1)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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