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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探望权?探视权?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4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权利主体;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义务主体。义务主体应为权利主体行使探望权提供相应的协助义务并承担不得妨碍对方探视的消极义务。

探望权的意义在于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的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弥合离婚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探望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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