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望权、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4
探望权的行使应以保护子女的佳利益为前提,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行为不能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同时,还应尽量减少对离异双方各自重新组建家庭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若双方对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原则上探望会安排在周末,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周日下午再负责送回。
值得提醒的是,现在很多法官都不愿意将探望权在判决书中明确,以避免日后执行可能面临的困境。
从维护子女及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发,为避免今后实际履行当中发生矛盾,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坚持让法官在判决书中对探望的时间及方式予以明确。
种原因禁止探望孩子,妈妈也是可以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 亲情是人的天性,呵护亲情,保护基于亲情的权利,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力。父母能否顺利地探望子女,既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随着社会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探望权的界定不再单独以子女为本位,而是充分地兼顾了父母的利益。但是不能顾了一方的利益,而剥夺另一方的利益。所以说,能否处理好探望权这个问题,是伦理价值的体现,也是人类文明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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