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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诊所医疗纠纷归谁管?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4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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