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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哪些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4

 

一,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哪些

1、(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二、哪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法托;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患者本人;

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

5、医疗机构

三、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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