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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4

一、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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