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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作者:清知律所徐锦旺律师团队 日期:2022-06-14

1、用人单位(甲方)因故单方面解除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临时聘用人员本人,并向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一式四份,本人,用人单位,集团,校人事备案)。用人单位与临时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须5日内在集团备案。

  2、临时聘用人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告知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一式四份,本人,用人单位,集团,校人事备案)。用人单位与临时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须5日内在集团备案。  

  3、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一式四份,本人,用人单位,集团,校人事备案)。用人单位与临时聘用人员终止劳动关系后,须5日内在集团备案。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以上可知劳动关系的确立是一个非常正式的决定,一旦关系成立,也就意味着劳动者有为其雇佣者提供劳动的义务,同时,雇佣者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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